各位申请人:
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,对于所有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,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实验动物伦理审查,现对本次伦理审查做如下说明:
1.本中心实验动物伦理审核均实行网上申报,登录网址:,首次登陆需注册并经过实名认证(校内用户可以用统一身份认证);
2.自即日起,开始接受网上申报,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伦理审查相关指南及网站使用说明,参考伦理审查模板,完成各项内容填写,并于7月25日16:00之前完成网上提交,4时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,不接受新的申请。
3.网上提交后,在个人中心——我的伦理申请中关注审核进度,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,审核通过后,即可下载打印通知书。
4.审核通过后若只涉及题目修改,可以在“快捷编辑申请”中自行修改后下载通知书。
5.审核异议
如对最终审核结果有异议,提出申诉,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,由伦理委员会委员开会讨论,形成结论。
伦理时间建议与项目研究期限保持一致。
宁波大学实验动物中心
2025年7月10日